【项目概况】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2025-2027年度全院奥的斯品牌电梯维保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yicha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Z2844-202401-01F ;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0-2024-02067
3、项目名称: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2025-2027年度全院奥的斯品牌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10(万元)
6、最高限价:110(万元)
7、采购需求: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拟采购一家供应商对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60台电梯进行维保和派梯系统的维护,其中42台垂直电梯、12台自动扶梯、6台杂物梯,日常巡检、定期维护保养、年检、维修、电梯关人施救等服务项目,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3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 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行业分类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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