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南宁电务段电梯设备日常维护保养业务外包)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电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南宁电务段电梯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等要求,需将电梯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外包给有资质的公司进行维修保养。
需要采购维保清单及预算计划: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工作量、工期 | 备注 |
1 | 南宁电务段电梯设备日常维护保养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METIS | 宗 | 1 |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年 | 不分包,含一份100元电梯责任险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或其它组织。
3.2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投标人所投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没有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在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招标人相应处理的,按招标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3.3维保维护所使用的产品资质。产品应当取得符合(附件)要求。投标人或其投标的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检查、招投标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无国家铁路局或铁路总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投标人没有与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投标人或其投标的产品在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因履约、廉洁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人相应处理的,按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3.4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安装、维修A级。
3.5投标人近二年电梯维保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7根据《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维修规范》(GB/T18775),为电梯设备维保的基本要求和标准,同时执行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实际情况,制定的不低于上述基本要求和标准并且适用于所维保电梯设备的工作要求。
3.8投标人须遵守最新版本的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定。
3.9标准、法规以及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其它相关要求等之间存有不同之处,均以高等级的标准和要求为准。
3.10 符合国铁集团(含原铁道部)相关标准。
3.11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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