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院部电梯维保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一、比选邀请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飞院发[2019]9号)规定,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拟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院部电梯维保服务项目进行比选。本次采购采用内部比选方式进行,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参选人参加比选。
公告时间: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院部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2.项目地址: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广汉校区院本部
3.采购内容:院部电梯维保服务
4.最高限价:950,000.00元(大写:玖拾伍万元整)
三、合格响应人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证载明的品种至少包括电引驱动乘客电梯,对应的施工类别:至少包括安装和修理,对应的许可参数范围须满足本项目比选的相应技术要求)C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至少包括电梯安装(含修理)或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至少包括电引驱动乘客电梯,许可参数范围需满足本项目比选的相应技术要求)。
7.2凡两家或以上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项目采购活动: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②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
7.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与分包。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09:30至11:3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电子邮件(391317831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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