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上人家菜市场委托运营公告
项目名称 | 沪上人家菜市场委托运营 | |||||||
项目编号 | 2025HCBCA00610 | |||||||
委托方 | 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交易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
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 安徽合肥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0551-63773925 | |||||||
公告及 竞价期限 | 1.公告期:2025年5月30日9:00始至2025年6月19日17:00止。 2.网络一次性报价期:2025年6月20日9:00至10:00止。 | |||||||
一、运营标的情况 | ||||||||
运营标的 | 运营期限(年)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首年运营费用底价(万元)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
沪上人家菜市场(邻里中心负一层及自行车库) | 5 | 约4264.79 | 35.8242 | 3.5 | ||||
1.标的坐落位置:合肥市包河区沪上人家邻里中心负一层。 2.标的权属情况:标的房屋无房产证、无土地证,标的面积为委托方估算面积,仅供参考。运营标的无权属纠纷,委托方将提供该处标的的权属证明和委托运营证明等,方便成交人办理相关证照。 3.沪上人家菜市场(邻里中心负一层及自行车库)总建筑面积约4264.79平方米,其中菜市场建筑面积约3486.67平方米,自行车库面积约778.12平方米。 4.运营标的尚未清空,现仍有经营户在内经营。运营标的移交过程中,成交人需平稳有序做好商户移交工作。场内现有商户如有意继续经营的,成交人需优先与其签订合同,且收取现有商户的第一年运营费用及相关标准不得超过现有标准,移交过程导致的不可控因素而引起的风险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 ||||||||
运营资产用途要求 | 1.运营标的用途仅限菜市场经营及配套。 2.成交人运营标的过程中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成交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开展经营活动并导致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成交人承担。 | |||||||
运营费用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 1.运营费用每6个月为一期,按期支付,先支付后使用。运营费用第一、第二年每年费用均为成交价,第三年、第四年运营费用在第二年基础之上递增5%,第五年运营费用在第四年基础之上递增5%。首期运营费用须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内一次性支付,下一期运营费用须提前15日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2.本项目给予免费用招商运营期90天(不含在运营期限内)。 3.履约保证金为首年运营费用的10%,履约保证金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提交,合同终止且无成交人责任后委托方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 |||||||
二、对意向方资格的要求 | ||||||||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且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2.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及联合体参与。 | ||||||||
三、交易条件 | ||||||||
1.运营标的以现状交付,意向方应在现场踏勘运营载体,就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凡参与的意向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确认了运营载体位置、范围、面积和现状等并认可运营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成交人须根据运营要求为本项目配备相应数量的日常消防人员、水电人员、安保人员及保洁人员,其中水电人员应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消防人员应具有初级(五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并确保上述工作人员日常保持在岗状态,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不少于2个农贸市场经营业绩并在对应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成交人应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按上述要求配备团队人员,并向委托方提供人员名单、证书、社保证明等材料备案,如未按要求配备人员或提供以上材料,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人承担。 3.运营标的以公告列示的面积为限,以移交时的实际现状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列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总价。运营标的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均不在本次委托运营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额外服务。 4.本项目成交人自主运营、自负盈亏,意向方应自行考虑风险。 5.运营期内,成交人负责标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并承担运营管理所需的各项费用,如人员工资、水、电、网络、通信、物业管理费用等。成交人须自行与菜市场现有物业公司协商物业服务、费用等相关事宜。 6.运营期内,运营标的出现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所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附属责任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7.运营期内,成交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租赁经营或承包经营、托管经营等名义)整体转让、出借运营标的,否则视为违约,委托方可无条件收回运营标的,并不予任何形式的补偿。如因运营需要,经委托方同意后,成交人可以进行局部招商,成交人与第三人签订的相关合同截止期限不得超过本次双方签订合同截止期限,且成交人仍应对第三人的义务向委托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成交人与任何第三方签署的与运营标的有关的合同,必须递交委托方备案。招商面积的费用及费用交付义务,仍由成交人承担。运营期内,因使用运营载体而产生的各种纠纷须由成交人自行协调解决。委托方有权对招商合同进行检查,如有违反或超出交易公告和委托方与成交人签订合同范围的条款,或拒绝接受委托方检查的,或成交人签署的招商合同未提交委托方备案的,均视为成交人违约,委托方有权解除与成交人的合同,无偿收回运营标的,成交人承担违约责任。 8.运营期内,成交人在本项目菜市场内所销售生鲜蔬菜不得高于同类型、同区域菜市场价格,须满足惠民菜篮子要求。 9.运营期内,运营标的内的电梯由委托方统一进行维保,维保费用需由成交人承担,如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电梯损坏的,由成交人承担维修费用。 10.合同签订后,委托方向成交人提供菜市场消防图纸,消防设施以现状移交给成交人,运营期内成交人须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保并承担相关费用。 11.成交人进场后,须对装修、水电、智能化、空调等设备进行接收,接收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由委托方负责敦促整改。后期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所有质量问题,由成交人自行解决。 12.成交人可根据运营需要自行完善相关设备设施,其中涉及建筑物结构、强弱电及给排水(雨污严禁混接)改造的,必须报委托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改造须符合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成交人对委托方已提供的装饰、智能化设备、门窗、强弱电、消防设备及给排水等基础设备设施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运营期内正常运行,运营期结束后因成交人原因造成的上述设备损坏由成交人负责修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13.成交人在运营过程中须符合文明创建、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相关要求,应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并安排专人执行落实。成交人因运营管理不当,被媒体曝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首次处30000元罚金,第二次处50000元罚金,第三次委托方将终止合同,将成交人清退出场,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社会责任均由成交人承担。 14.成交人自《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委托运营合同》。 15.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本公告附件《委托运营合同》。 | ||||||||
四、成交人的确定方式 | ||||||||
本项目采用网络一次性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成交人,最终成交结果以结果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 ||||||||
五、意向方参与方式 | ||||||||
市场主体库登记 | 符合本项目对意向方的资格要求,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登记注册的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1.意向方为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简称CA),直接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fztb.cn)。 2.意向方为自然人的,点击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fztb.cn)下方的安徽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登录。 具体流程参见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ggzy.hefei.gov.cn)办事指南-主体库登记-《市场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 | |||||||
项目登记 | 1.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方,直接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fztb.cn),进入后选择点击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页面跳转至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后,点击左上角的产权交易栏目,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我要参与,再点击项目登记提交登记申请,意向方可选择一个或多个项目分别进行登记。 2.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交易保证金交款账户须与意向方实际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一致。 | |||||||
交易保证金交纳 | 1.意向方登记成功后,须通过项目登记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汇入项目对应账号足额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2.交易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方须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交易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交易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意向方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6)进行反馈。 注意事项:交易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方须确保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登记系统将在到达公告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交易保证金数额不足、交易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交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成功,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 |||||||
项目竞价 | 1.交易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方才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2.竞价规则详见《网络一次性报价须知》(本公告上传附件1)。 重要提示:请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 |||||||
注:1.意向方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交易保证金交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产权交易操作手册》(本公告上传附件2)。 2.意向方一旦参与登记及竞价,即视为对本公告内容的全部响应,自愿接受并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参与本次竞价活动。 | ||||||||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 ||||||||
结果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1.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将在网站上发布结果公告。 2.结果公告发布后,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人发出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发出即视为送达;成交人请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领取成交确认书。 | |||||||
交易保证金处置 | 1.合同签订生效后,成交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首期费用,其他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2.交易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方交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方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经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4)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成交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委托运营合同》的。 | |||||||
异议方式 | 若对结果公告有异议,可自结果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4楼,联系电话:0551-66223705。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同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若异议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 |||||||
交易服务费收取 | 交易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成交总价(运营期内的运营费用总金额)为收费基数:标的成交总价在100万元及以下的,收取比例为1.2%;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为0.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0.51%;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为0.29%;超过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为0.16%;1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0.06%。交易服务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 |||||||
七、其他说明 | ||||||||
1.意向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对交易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对本项目公告内容要求澄清或有异议的意向方,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出,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3.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www.ahggzyjt.com、https://www.haee.com.cn),该公告内容为项目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方具有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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