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老旧住宅电梯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泰山区老旧住宅电梯更新项目,招标人为泰安市泰山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泰山区老旧住宅电梯更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泰山区老旧住宅电梯更新项目
2.2交易编号:SJ-GC-20250928-01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采购内容:泰山区老旧住宅电梯更新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原有电梯拆除、原电梯井道改造(含深化设计)、新装电梯采购及安装,共77台电梯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维保、检测等相关服务,具体电梯选型、技术参数及尺寸详见清单;
2.5供货期:100日历天(签订合同后100日历天内完成拆除、井道改造及设备安装、运行调试、监检直至领取到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电梯监督检验报告交付招标人使用;)。
2.6质量目标: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一次性通过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取得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电梯监督检验报告及《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2.7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175.6346万元。其中第一标段:289.9736万元;第二标段: 381.2012万元;第三标段:504.4598万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泰山区天元花园小区、天地家园小区、九州家园小区、华泰广场住宅小区电梯更新项目;
第二标段:泰山区新元花园小区、泰山家园小区、岱下华庭小区电梯更新项目;
第三标段:泰山区国华经典小区、龙泽花苑小区、东岳世家小区、擂鼓石花园小区电梯更新项目;
投标单位可同时投一个或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当同一投标单位同时在两个标段均排名第一时,由招标人确定所中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为制造商:具备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如制造商以上两项证件合二为一的,须提供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投标单位为代理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其所代理产品的电梯制造商须具备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电梯), 如制造商以上两项证件合二为一的,须提供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3.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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