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元器件标准化厂房2号楼货梯增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电子元器件标准化厂房2号楼货梯增设项目;
1.2招标人:铜陵大江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1.3 项目业主:铜陵大江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1.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项目出资比例:100%;
1.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7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8 定标方法:本次招标不采用评定分离。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电子元器件标准化厂房2号楼货梯增设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蓝天招代【2025】第102号;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蓝天招代【2025】第102号;
2.5 建设地点:电子元器件标准化厂房2号楼;
2.6 建设规模:电子元器件标准化厂房2号楼采购及安装2部货梯(3T),并对电梯井道及机房进行二次深化设计改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载明内容。
2.7 最高投标限价:58万元(含暂列金3万元,暂列金额不计税金)
2.8 计划工期:60日历天(电梯井道及机房深化设计改造、电梯采购、安装、调试、检测等其他工作须在45天内全部完成并提交验收;提交验收后的15天内,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2.9 招标范围:电梯设备(包括电梯门套)供货、安装、运输、装卸、调试、培训、相关部门检测验收合格准许运行、维保、售后服务,以及电梯井道、机房进行相关配套改造、孔洞封堵等达到本项目验收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所载明内容。如因事先未核查工程施工图及电梯相关参数而造成的后期实际订货规格与图纸设计矛盾及由此产生的问题,由投标人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需具备下列(1)、(2)条件之一):
(1)以电梯制造商身份投标,电梯制造商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具有效的营业执照;②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类,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类C级及以上)。
(2)以电梯代理商身份投标,电梯代理商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同时提供代理品牌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和代理商的营业执照;②具有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中须注明品牌及型号),不允许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有多家代理商投标。注:电梯制造商与其授权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代理商不可参加同一个项目的投标。③提供所代理品牌电梯制造商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类,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类C级及以上);若授权代理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类C级及以上),可不提供电梯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类C级及以上)。
(3)注:如果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相关许可证换发新证的,其新证许可项目、许可子项目、许可类别及许可参数应符合上述投标人资质要求(参见本招标文件文末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新证名称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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